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1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3日(星 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 19 号新希望国 际大厦 A 座 15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955,3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6,953,4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3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79,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7,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 志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954,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27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642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赵志莘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