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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9-12-13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5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曹麒麟                    张 强                     邹 燕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