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久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92,000,000 股作为股本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十股转增 4 股;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92,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68,8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350                        余荣清

  2          01*****017                        兰山英

  3          08*****447             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          01*****848                        余仲清

  5          01*****928                        孙忠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股)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295,430     53.80%       41,318,172     144,613,602        53.80%

    首发前限售股     102,689,280     53.48%       41,075,712     143,764,992        53.48%

    高管锁定股         606,150       0.32%         242,460         848,610          0.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704,570      46.20%       35,481,828     124,186,398        46.20%

三、股份总数         192,000,000    100.00%       76,800,000     268,800,000        100.00%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68,800,000 股摊薄计算 2018 年年度每股收
    益为 0.13 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中,股东余荣清、兰山英、余仲清、张培兴、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等承诺,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7.71 元/股)。公司在实施完成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
    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76 元/股;实施完成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71 元/股;实施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将调整为 3.33
    元/股;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股东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日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的 1.5 倍(当
    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发行人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
    者 2、如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
    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发行人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为经调整
后的每股净资产)。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 3.12 元/股。

    九、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 38 号
    咨询联系人:孙仕杰、张漪萌
    咨询电话:0512-82278868
    传真电话:0512-8227886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