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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11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或“东方中科”)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部分募集

资金账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万股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6元,共计募集资

金14,056.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0,367.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

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30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或“乙方”)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专项账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用途
号                                          户金额(万元)

                                                             电子测量仪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0130640001335                    器租赁经营
 1   限公司阜裕支行   8550
                                               4,570.00
                                                             性资产扩充
                                                             项目

                                                             技术服务和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0130640001335
 2                                             1,867.64      测试应用中
     限公司阜裕支行   7243
                                                             心项目


     南京银行股份有                                          营销服务网
 3   限公司北京分行
                      0512220000000012         3,930.00
                                                             络和物流配
                                                             送中心项目

     具体内容见2016年12月1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变更至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2017年12月19日,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变更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

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专项账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用途
号                                          户金额(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                                         技术服务和
 1    份有限公司北京   698016169           1887.70           测试应用中
      万柳支行                                               心项目


     具体内容见2017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发展要求,拟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呼家楼支行(账号0512220000000012)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

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2 月 1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

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东方中科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东方中科此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东方中科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