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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关于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11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2018年10月15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科仪控股”)所持有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招标”)6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公司将发行7,181,182股公司股票,并支付人民币2,500

万元现金。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

以所持有的东方招标65%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阜

裕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用于支付及置换公司收购东方招标65%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担保,是基于公司目前

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

金使用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质押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并

提供质押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并提

供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

安排,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并购贷款,期

限不超过5年,用于支付东方招标的并购款,并以持有的东方招标股

权为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授权公司及东方招标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并购贷款、质押项下的

相关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事项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