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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中科: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6-04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9-03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21,103,18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1,103,18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7,434,136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

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9                  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023                  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6

月 11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 次 变 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 次 变 动   本次变动后

              前(股)     比例(%)                  后(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
股份(非流    73,056,513    60.33%      21,916,954   94,973,467     60.33%

通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
通股(流      48,046,669    39.67%      14,414,000   62,460,669     39.67%

通 股 A
股)
三、股份总
             121,103,182   100%    36,330,954   157,434,136   100%
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7,434,136 股摊薄计算,

2018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976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露兮

     咨询电话:010-68727993

     传真电话:010-68727993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