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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66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

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

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

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

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

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

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

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

额的披露。

    3、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

个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

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

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

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