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26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3 日(星期日)15:00-2018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9 日(星期三)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 人,合计持有股份 62,26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267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7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51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17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62,25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2.2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7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李翰杰律师、苏苗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72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8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翰杰、苏苗声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