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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9-03-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洁美
科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大,外汇收款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港币
等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
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
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
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十二个月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
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
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授权及期限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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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
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金额未超过
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防范国际贸易及国际投融资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
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1 亿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
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
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由于客户违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
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
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
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融资)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2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
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
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
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
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
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
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不

                                    3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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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   衡              陈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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