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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洁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衡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杰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5 亿米电
                                        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和“电子元器件封装材
                                        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公司上述项目并未如期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尚未就上述事项履
                                        行相应的程序。在保荐机构的督促
                                        下,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
                                        董事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份减持
9.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3.内部控制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良好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是         不适用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5、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公司“五险一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3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钟德颂、任绍忠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离职,因此变更为黄衡、陈杰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
                                                         无
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黄   衡               陈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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