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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89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10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87%,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108,000 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2 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现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1
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
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7.00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9、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满

                                      2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利润 269,223,013.11 元,剔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除 2018 年度股权激励的股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份支付费用 326,219.62 元后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的金额 269,549,232.73 元,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较 2017 年度增长 43.71%,
                                                             高于 40%的增长率,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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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
定:
                                                                        3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0
                                                                        度的 100%可解除限售。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
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
将届满,业绩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稿)》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10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8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2 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未能解      剩余未解锁
                                        制性股票         的限制性股     锁的限制性      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数量             票数量         股票数量         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王向亭           副总经理                 24.00               9.60               0        14.40

   张君刚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0               8.00               0        12.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0 人)         233.00              93.20                 0       139.80

            合计(32 人)                 277.00             110.80                 0       166.20

    按照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 40%。因此,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8,000 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 1,108,00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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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50,007,747.00    58.04%          -1,108,000     148,899,747.00    57.61%
 通股/非流通

 二、无限售条件
                   108,462,253.00    41.96%           1,108,000     109,570,253.00    42.3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58,470,000.00     100%                    0     258,470,000.00      1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
一次解锁相关事宜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美科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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