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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核查意见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通讯”、“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068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
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923.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7,859.44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2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 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                         7,098.79
2、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                             9,991.06
3、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                                  11,855.40


                                    -1-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18.31
5、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45,063.56

(二)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      累计投          建设周
            项目名称
号                                投资         资额           入金额      入比例            期
     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
1                               7,098.79          7,098.79    7,098.79    100.00%         36个月
     扩产项目
     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
2                               9,991.06          9,991.06       377.68     3.78%         48个月
     项目
3    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      11,855.40         11,855.40   11,855.40    100.00%         48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18.31          6,118.31       779.10    12.73%         28个月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合计               45,063.56         45,063.56   30,110.97             --             --

     注: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公司拟终止“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并将“便携
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613.3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
的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瀛通智能电子生产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项
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以下募投项目的
建设周期延长:

                                                     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万元)       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          6,118.31       28 个月            40 个月


     本次调整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
31 日,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促进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持续不
断地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成熟的技术和装备,为公司实现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
智力支持。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延期的原因是由于,近年来公司所处声学及数字传输行业
向无线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公司也相应积极调整了产能结构,在越南、印
度、广西、贵州及广东惠州等地设立了生产基地,以把握产品升级所带来的市场
机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大楼建设及购置符合公司研发方向的设
备,项目一旦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将难以中途修改方案,如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其他
募投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效果不及预期。

    因此,2018 年以来,公司根据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时
对本公告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数项调整,现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
“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外,其他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完成;其中变更“便
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布局,并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有一定
的前瞻性,经重新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由 28 个月延
长至 40 个月,即预计 2019 年 12 月完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维持项目实施地
点、实施内容不变。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779.10 万元,
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12.73%,所投入资金主要用于研发大楼的建设,包括设计、
勘察、材料检测、地基、建材、场地平整等费用。

三、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3-
   公司主营产品集中在便携数码的周边外设产品,下游客户主要是相关产品的
EMS 厂商(一级代工商)以及终端国际品牌商,下游市场结构决定了公司必须
快速反应,满足大客户定制化需求。近年来随着声学产品升级,终端产品推陈出
新速度提高,公司作为 OEM、ODM 厂商,与国际知名客户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
系离不开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水平、制造工艺、研发能力、高素质团队所带来的
快速响应能力,可在较短时间内为客户制定产品解决方案。

   因此,研发中心的建立,是保证上述各条件顺利实施的核心因素,是紧跟市
场发展趋势,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有利保障,是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的动力源泉。

   2、吸引人才提升技术创新力的必备条件

   公司在线材及耳机领域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研发实力的竞争和人才团队的竞
争。高端研发管理和技术人才资源是高科技企业的稀缺的、最具价值的资本。

   基于产品开发需求的不断扩大,研发人员将迅速增加。现有研发办公环境和
分散式办公场地已经不能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客观上需要公司拥有
一个完整、相对集中的研发办公和试验环境,建设一个研发设施齐全的研发中心。
通过加强对高水平拔尖人才、科技骨干的引进和培养,不仅可以优化研发队伍人
员结构,而且也可以使科研范围不断拓宽,科研立项逐年增加,科研成果不断增
多。

   3、加大研发投入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声元器件的研发和制造,在耳机用微细通讯线
材及相关电声产品领域积累了系列研发成果。但公司近年来资金主要投入于产能
建设,以满足日益增大的市场份额需求,公司研发投入相对于产能建设稍显滞后。

   与此同时,研发中心的投入有利于公司增强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提
升工艺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是公司在立足于大声学、大传输领域,成为电声行
业及数据、电源、音视频传输行业的一流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的保障。

   4、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现有研发资源

   研发中心的建设将帮助公司打造一支专业的科研团队,将目前分散在各个部
门和实验室的科研人员与相关资源进行整合,使其享有更好、更专业的实验仪器

                                  -4-
和场地,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科研能力,并通过组织化的管理,使其更加有效地
完成公司的科研项目课题。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组织、人员基础

   公司目前已经组建了通讯线材、精密制造、耳机、数据线、智能产品五个事
业部,汇集了行业优秀研发、管理人才,对集团范围内的生产、研发及销售等方
面进行集中管控。事业部的组织与人员基础,有利于研发中心项目快速落地;研
发中心项目的建成,又将向事业部带来先进的生产工艺、制造能力及符合市场需
求的新产品,通过事业部输出至各个生产园区,提升各个园区的竞争力,形成良
性循环。

   2、建设条件成熟,区位条件优良

   本项目中研发中心利用现有空地建设研发大楼,位于全资子公司湖北瀛通电
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部,将与公司湖北生产基地形成协同,服务当地及周边客
户。

   项目位于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紧邻 G106 国道,占地面积 165 亩,其
中研发中心建设用地 1,000 平米,培训中心建设用地 2205.6 平米。园区意在为长
三角和珠三角产业转移打造承接平台,为东部企业抢抓中部崛起和武汉城市圈两
型社会建设机遇创造条件,形成一个“服务体系健全、园区功能完善、投资主体
集中、产业特色鲜明、规模效应明显”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优势产业集聚的洼
地,为通城县“回归工程”的顺利推进贡献力量。具体来看,该厂址具有以下优势:

   (1)依托条件好,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

   (2)满足研发及培训对周围环境的要求;

   (3)有充足的水源,且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符合生产需要;

   (4)动力电源、电力负荷和电压有充分的保证。

   3、公司已积累了较强的科研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声元器件的研发和制造,在电声产品及数据线

                                   -5-
材领域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通过与下游终端品牌厂商的长期配套研发,公司
目前已经掌握了微细通讯线材相关的全套设计技术、工艺制作技术、检测测试技
术、精密制造技术等核心技术,具有独立开发新款产品的能力。公司在北京、深
圳、武汉、东莞分别设立了研发中心,主要围绕耳机成品、耳机线、各类数据线、
充电线圈、智能穿戴等系列产品及相关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研发。
拥有博士后产业基地,高端实验室,省级技术工程中心及研发车间。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获得各项专利 2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52
项(日本发明专利 1 项,美国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6 项(日本实用新
型专利 1 项),外观设计专利 21 项,主要包括可无线充电的耳机发明专利、可分
享式音乐耳机发明专利、耳机线材用高分子基纳米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
利、连接器信号线的制备方法及连接器信号线发明专利等。

   4、公司战略规划清晰,项目确定性高

   公司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建设或部分变更用途,后续调整概
率低。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清晰,目前已经形成十家子公司、七大生产基地、五
个事业部、四个研发中心和一所管理学院的布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与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等方面协同确定性高。

四、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
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进
度的推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可预见的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格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有效。科学组织,
合理实施,严格监督,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
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


                                   -6-
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
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同
意,尚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
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事项。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黄   彪                  秦国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