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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瀛通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
我们拟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
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孔英                    谢峰                    李晓东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