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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6  

						0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0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前述通知涉及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
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
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
产减值准备;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更有利于
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龙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