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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9-04-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龙
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龙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
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
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由于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
加剧,为规避大宗商品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
要针对客户要求进行锁定原材料价格、已确定价格数量远期销售合同等情形进行
套期保值,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二、交易品种: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 cu。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 2019 年 1 月至 12 月,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
限额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
人民币 3000.00 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
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
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铝、塑料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
带来流动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
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
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
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
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尽可能地避免制度不完善、
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5、进一步完善并加强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
开展。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具有一
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春江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