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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
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咨询联系人:刘志鸿、高晓宁

    咨询电话:0535-2232378

    传真电话:0535-2232378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