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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11-0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被保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哈三联”、“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俊涛                联系电话:010-83321186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绍辉                联系电话:010-8332115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绍辉、罗仲华、董梦皓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主要治理制度、三会
记录等资料;对上市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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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查阅、分析并核对公司的所有公告及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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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
相关规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往来款明细账。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台
账等资料,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行业研究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同行业公司的定期
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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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分析公司股权变动情况,核查公司股东是否违背股票减持承诺;分析
控股股东主要经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
违背同业竞争的承诺;分析公司股价变动情况,核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需要延长股份
锁定期的情况;核对公司及股东承诺内容,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查阅了对应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查
阅了公司资金往来明细账,查阅了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机构在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的相关情况,包括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规性情况等。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公司及市场的运行情况,本次现
场检查工作中暂未发现企业存在其他不规范需要整改的问题。
    同时,保荐机构注意到:
    1)2018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预计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较募
投计划存在一定的滞后;
    3)公司 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3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44.24%,主要系两票制实施以及公司购买股票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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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俊涛                            朱绍辉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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