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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建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2020-04-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 5,518.66 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润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即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润建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
规定以及润建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了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润建股份 32 楼会议室对润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
相关人员进行了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要求进行。相关培训情况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实施本次培训前,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润建股份发出了

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
方式对润建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
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

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对外
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方面所
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培训人员和培训对象

    中信建投证券润建股份项目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
象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

证券部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润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加
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
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方面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润建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