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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鸟消防: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2019-07-22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二〇一八年三月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 新时代大厦 6-8 层    邮编:100034

电话:+86-10-66091188 传真:+86-10-66091616(法律部)     66091199(知识产权部)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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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致: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接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参与本次发行上市工
作。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
下简称“股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范
性文件,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指派蒋红毅律师和彭亚峰律师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负责律师,于2014
年11月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和《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15年
3月24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于2015年8月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
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16年2月22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
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2016
年9月8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
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于2017年1月11日出具
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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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于2017年3月31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
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于2017年5月
15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
见书(九)》),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了《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
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十)》)。现本所律师就《补充法律意
见书(十)》出具日后更新的若干事项,出具《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
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十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所律师对青鸟消防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其
他法律意见和结论,仍适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补充法律意见书(八)》、《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的相关表述。
    《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
充法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中有关本所律师声明事项和释义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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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公司简称、术语等与《北京市中咨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
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中咨律师事
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北京市中
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
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保持一致,此外,下列词语具有
如下含义:
                               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鸣宇消防设备
     陕西正天齐          指
                               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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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了
新的审计报告,相关政府部门对发行人2017年7-12月的经营情况出具了合法性证
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变化情况仍继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下述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A股,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的规定。
    (二)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50003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5
年、2016年和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7.67%、39.95%和31.84%,最近三年及一期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
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四)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和已经履
行、将要履行或尚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等原始资料、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查阅了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5000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
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北京誉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出具了誉兴验
字[2010]第12A205196号《验资报告》,该报告对各发起人投入到发行人的实收
资本真实性进行了审验,截至2012年12月25日,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
币6,000万元,瑞华于2014年6月12日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4]01500226号《验资
复核报告》,对北京誉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出具的誉
兴验字[2010]第12A205196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经复核认为,未发现上述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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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的要求的情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14日出具了《关
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500015
号),截至2016年6月13日止,发行人已将资本公积人民币8,400.00万元,未分配
利润人民币3,60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2,000.00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18,000.00万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8,000.00万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
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六)根据发行人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延长<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
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七)根据发行人历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八)发行人的前身是2001年6月15日在河北省涿鹿县依法设立的河北北大
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6日经批准以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达
3年以上,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九)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
作出资的资产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十)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消防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代理等
业务,其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二)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十三)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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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
条的规定。
    (十四)经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
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最近
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十六)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0150000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
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七条的规定。
    (十七)根据工商、税务、环保、技术监督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及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和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符
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十八)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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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
担保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十九)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二十)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
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十一)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01500003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十二)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500033号《审计报告》,发行
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瑞
华为其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
规定。
    (二十三)根据发行人编制的财务报表及瑞华审字[2018]01500033号《审计
报告》及瑞华核字[2018]0150000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编制财务报
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
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随意变
更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十四)经核查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瑞华审字
[2018]01500033号《审计报告》及相关合同和会议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十五)根据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500033号《审计报告》,发行
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83,761,555.49元、276,127,659.67元和
307,010,410.29元,累计金额达人民币766,899,625.45元。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952,641,261.35元、1,281,978,286.90元和1,474,804,842.50元,累计金额达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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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9,424,390.75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为18,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
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43%,最近一期末
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十六)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完税凭证、税收优惠及其依据以及有关
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
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
赖,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十七)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
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
    (二十八)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
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
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
    (二十九)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逐条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公司发行A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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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二、   发行人的业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如下: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惟泰安
全换发一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符合标准           认证范围        有效期至        认证企业
                                           一氧化碳检测报
                                           警器、硫化氢气
                                           体检测仪、点型
                              GB/T
              016ZB17Q3                      可燃气体探测
  1                        19001-2016/                        2019.12.19       惟泰安全
               2003R2M                     器、可燃气体报
                          ISO 9001:2015
                                           警控制器、气体
                                           报警控制器的研
                                           发、生产、销售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惟泰安全换发
一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符合标准           认证范围        有效期至        认证企业
                                           一氧化碳检测报
                                           警器、硫化氢气
                                           体检测仪、点型
                          GB/T24001-20
              016ZB17E3                      可燃气体探测     2019.12.19
      1                   16/ISO14001:2                                        惟泰安全
               1247R2M                     器、可燃气体报
                               015
                                           警控制器、气体
                                           报警控制器的研
                                           发、生产、销售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惟泰安全新增
一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符合标准           认证范围         有效期         认证企业
                                           一氧化碳检测报
                              GB/T         警器、硫化氢气
              016ZB17S2   28001-2011 idt   体检测仪、点型     2017.12.13-
  1                                                                            惟泰安全
               1132R0M       OHSAS           可燃气体探测     2020.12.12
                           18001:2007      器、可燃气体报
                                           警控制器、气体

                                           5-1-12-1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报警控制器的研
                                          发、生产、销售
         4. UL/ULC 认证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美安消防的子
公司MAPLE ARMOR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和盟莆安已取得七项
UL/ULC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产品名称                            认证企业
                        FW961 声光警报器、FW971 声警报器、
                       FW981 光警报器、FW951 警报同步模块;             MAPLE ARMOR
  1         S35539     FW751 与 FW751C 独立式手动报警按钮;              FIRE ALARM
                       光警报器、声光警报器中的 LED 阵列零件           DEVICE CO., LTD.
                                     (FW960)
                                                                        MAPLE ARMOR
                                感温探测器底座 FW500;
  2         S35835                                                       FIRE ALARM
                                  感烟探测器 FW511
                                                                       DEVICE CO., LTD.
                                                                        MAPLE ARMOR
  3         S35836                 感温探测器 FW521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
                                                                        MAPLE ARMOR
                            手动报警按钮 FW721/FW721C;
  4         S35854                                                       FIRE ALARM
                                  手报底座 FW700
                                                                       DEVICE CO., LTD.
                      远端报警器 FW121、及组件(机箱 FW191);
                                                                MAPLE ARMOR
                      输入模块 FW811、输入输出模块 FW821、继
  5         S35947                                               FIRE ALARM
                      电器模块 FW831、隔离模块 FW851、及组件
                                                               DEVICE CO., LTD.
                        (终端电阻 FW421、模块底座 FW800)
                         火灾报警控制器 FW106、及组件(AMI
                                                                        MAPLE ARMOR
                        FW201、PTU FW391、PCU FW397、ALU
  6         S35910                                                       FIRE ALARM
                       FW327、NOU FW337、ROU FW347、XNU
                                                                       DEVICE CO., LTD.
                               FW357、机箱 FW190)
  7         E486483          Single gas detector, Model MP100                盟莆安

         5. 3C 认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
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
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披露的3C认证之外,发行人新增九项3C认证,发行
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新增两项3C认证,发行人子公司正天齐新增一项3C认证,具
体情况如下:


                                         5-1-12-1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序                     产品         首次发证          有效                          认证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号                     名称           日期            期至                          企业
      20170818     点型感温火灾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1                               2017.07.07         2022.07.06
      01000904     探测器(A2R)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点型家用感烟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2                                  2017.07.18      2022.07.17
      01000991       火灾探测器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点型家用感温
      20170818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3                   火灾探测器     2017.07.18      2022.07.17
      0100099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A2R)
      20170818     点型光电感烟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4                                  2017.07.20      2022.07.19
      01001011       火灾探测器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火灾声光警报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5                                  2017.08.30      2022.08.29
      01001202           器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火灾声光警报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6                                  2017.08.30      2022.08.29
      01001203           器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家用火灾报警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7                                  2017.11.17      2022.11.16
      01001651         控制器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用户信息传输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8                                  2017.11.17      2022.11.16
      01001652         装置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公安部消防产品      青鸟
 9                   输出模块       2017.12.15      2022.12.14
      01001862                                                     合格评定中心      消防
      20170818     火灾报警控制                                  公安部消防产品      久远
 10                                 2017.08.03      2022.08.02
      01001063           器                                        合格评定中心      智能
      20170818                                                   公安部消防产品      久远
 11                 火灾显示盘      2017.08.03      2022.08.02
      01001064                                                     合格评定中心      智能
      20170818     七氟丙烷灭火                                  公安部消防产品      正天
 12                                 2017.08.04      2022.08.03
      12000087         设备                                        合格评定中心        齐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17年7月1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有六项已到期但换发新证书的3C认证,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有一项已到
期但换发新证书的3C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       首次发    换(发)    有效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认证企业
号                   名称       证日期    证日期      期至
      2012081801     消火栓     2012.09   2017.09     2022.   公安部消防产品
1                                                                                青鸟消防
        001402         按钮       .27       .27       09.26     合格评定中心
      2012081801     消火栓     2012.09   2017.09     2022.   公安部消防产品
2                                                                                青鸟消防
        001403         按钮       .27       .27       09.26     合格评定中心
                     线型光
      2012081801     束感烟     2012.09   2017.09     2022.   公安部消防产品
3                                                                                青鸟消防
        001404       火灾探       .27       .27       09.26     合格评定中心
                       测器
      2013081801     火灾显     2013.01   2018.01     2023.   公安部消防产品
4                                                                                青鸟消防
        000114         示盘       .31       .31       01.30     合格评定中心

                                          5-1-12-1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2013081801     火灾显   2013.01    2018.01     2023.   公安部消防产品
5                                                                                   青鸟消防
           000115         示盘     .31        .31       01.30     合格评定中心
         2013081801     传输设   2013.02    2018.02     2023.   公安部消防产品
6                                                                                   青鸟消防
           000142         备       .26        .26       02.25     合格评定中心
                        火灾报
         2017081801     警控制   2007.06    2017.08     2022.   公安部消防产品
7                                                                                   久远智能
           001092       器(联     .29        .07       08.06     合格评定中心
                        动型)
          6.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惟泰安全新增
一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证书                                      发证     有效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发证机构     认证企业
 号      编号                                      日期     日期
         京制                    VT3411(CO)
                                                                      北京市海淀
         0108    一氧化碳检测       /VT311    2017.         2019.
 1                                                                    区质量技术    惟泰安全
         0353      报警器        VT3412(CO) 08.21         11.17
                                                                        监督局
         号 04                      /VT320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
久远智能换发一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发证机构       认证企业
           (川)JZ 安许证字                   2018.01.22-      四川省住房和
     1                           建筑施工                                          久远智能
           〔2006〕000221                      2021-01-22       城乡建设厅
         三、    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北大青鸟环宇,北大
青鸟环宇目前持有发行人股份9,183.672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51.02%。
         2. 关联自然人
         (1)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
东为蔡为民、陈文佳,分别持有发行人 18.23%和 13.61%的股份。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八、发行

                                            5-1-12-1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为发行人的关联
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3)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名单如下:
序号                 职务                       姓名                      备注
  1     执行董事/总裁                    张万中             兼任发行人董事
  2     执行董事/副总裁                  郑重
  3     执行董事                         叶永威
  4     非执行董事/主席                  倪金磊
  5     非执行董事                       薛丽
  6     非执行董事                       项雷
  7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九林
  8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俊才
  9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崇华
 1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岩
 11     监事会主席                       范一民
 12     监事                             欧阳子石
 13     监事                             杨金观
 14     监事                             鲁庆丰
 15     监事                             周敏               兼任发行人监事
 16     副总裁                           曾永恒
 17     副总裁                           刘军杰
 18     董事会秘书                       王兴业             兼任发行人董事
 19     财务负责人                       胡绿山
 20     公司秘书、财务总监               陈志鸿

      上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3.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北
大青鸟环宇还直接控制 16 家一级子公司,通过前述 16 家一级子公司间接控制 6
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5-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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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16 家一级子公司                        6 家间接控制的企业
    1         北大青鸟环宇投资(BVI)有限公司                            —
                                                                  WESION, INC.
    2         北大青鸟环宇投资(美国)有限公司
                                                                 PWC Winery LLC
                                                             Beida Jade Bird Universal
    3      北大青鸟环宇科技(开曼)发展有限公司            (Cayman)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4           北京青鸟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           北京青鸟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                传奇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衡阳传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             宁波瀚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8          宁波利元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         宁波青鸟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正元融兴旅游产业基金管理
   10           宁波轩宝赛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宁波青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           北京青鸟泰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           北京青鸟国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           北京青鸟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           北京青鸟弘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         北大青鸟环宇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16           北京盛信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 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包括致胜资产、北大资产(通过北大青鸟和海口青鸟合计持有北大青鸟环宇
14.51%股份)。
    (1)致胜资产
    致胜资产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北大青鸟环宇的第一大股东,除持有北大青鸟环
宇的股权外,致胜资产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企业。
    (2)北大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大学创办于 1898 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
知》(国办函[2001]58 号),北京大学于 2002 年成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
表学校统一持有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负责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
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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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北大资产持有的一级控股子公司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100%
     2                  北京大学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100%
     3                北京北大宇环微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95%
     4                     北京开元数图科技有限公司                           100%
     5                 北京北大临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
     6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70%
     7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57.50%
     8                     北京燕园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52%
     9                 北京北大青鸟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48%
     10               北京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2%
     11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100%
     12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40%
     13           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                        100%
     14                     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40%
     15                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4.78%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北大资产间接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是北大青鸟软件的子公司,
                                     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北大青鸟
 1              北大青鸟                                              发行人向其租赁房屋
                                     环宇的第二大股东,发行人
                                     曾经的董事徐祗祥担任董事
       5. 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久远智能、惟泰安全、美安消
防、青鸟消防软件、正天齐、奇点科技、张家口青鸟、青鸟消防香港、勤垣消防、
恒煜盛、主序消防、Jade Bird Fire Alarm International (USA) Co., Ltd.十二家一级
控股子公司,拥有久远智能消防、MAPLE ARMOR MANAGEMENT CO., LTD.、
MAPLE ARMOR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盟莆安、Main Sequence
Investments (USA) Co., Ltd.、JADE BIRD FIRE ALARM INVESTMENTS (USA)
LLC六家二级控股子公司,拥有Main Sequenc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USA)
LLC一家三级控股子公司,拥有格睿通、中科知创两家参股子公司。
       6. 发行人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外,发行人主要投资者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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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其他企业主要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发行人董事长蔡为民兼任其法定
1.     北京市正和装饰工程公司                                               无关联交易
                                                代表人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      发行人董事长蔡为民兼任其董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2.
               限公司              长,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          其采购原材料
                                    发行人董事长蔡为民兼任其董事         发行人向其销售消
3.             青鸟安全
                                                  长                           防产品
       北京青鸟系统工程技术有       发行人董事长蔡为民兼任其执行
4.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董事
       正元合谷(北京)健康科        发行人财务总监高俊艳持有其
5.                                                                          无关联交易
           技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监事周敏分别
       北京正德欣成投资管理有
6.                                 持有其 50%、50%股权,发行人董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北大青鸟国际教育投
7.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
8.                                                                          无关联交易
               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
       北京天元港房地产开发有
9.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北京北大青鸟教育有限公
10.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司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北京信中瑞创业投资有限
11.                                总经理,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           无关联交易
                 公司
                                                 董事
       壹家壹站科技服务(北京)
12.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公学教育投资有
13.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北京青瑞融资租赁有限公
14.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司
       北京知在教育技术服务有
15.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上海盛今创业投资有限公
16.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司
       上海盛有创业投资管理有
17.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海南中商旅业股份有限公
18.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司
19.    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5-1-12-1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统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青鸟教育科技有
20.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Heng Huat Investments
21.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Limited
       北京蕥茚传奇文化传播有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22.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发行人监事周敏兼任其董事
       北京蕥茚精品酒业有限公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23.                                                                         无关联交易
                 司                  发行人监事周敏兼任其董事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发
24.     珠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                                                无关联交易
                                     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
25.    宁城金浩源经贸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北京青鸟思倍投资咨询有
26.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
27.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司
       北大青鸟海外教育有限公
28.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司
       北京盛信润诚创业投资有
29.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北京盛信润诚投资管理有      发行人董事张万中兼任其董事长,
30.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
       北京青鸟鼎盛投资管理有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
31.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事、总经理
       内蒙古金戈壁矿业有限公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
32.                                                                         无关联交易
                 司                               事
       青瑞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33.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司
34.     青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珠海金维环保科技有限公
35.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长            无关联交易
                 司
       内蒙古东能能源有限责任
36.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公司
       北京青鸟光影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
37.                                                                         无关联交易
                 司                           事、总经理
       北大青鸟资本股权投资管
38.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理(铜陵)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辰投资发展有限      发行人 5%以上自然人股东陈文佳
39.                                                                         无关联交易
                 公司                  的母亲持有其 100%股权
       上海康佳绿色照明技术有
40.                                 发行人董事长蔡为民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41.    北京青鸟基业系统科技有       发行人董事长蔡为民兼任其董事            无关联交易


                                         5-1-12-1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限公司                                 长
        北京恒盛鼎力科技发展有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
42.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事、经理
        北京恒盛鼎新科技发展有      发行人董事王兴业兼任其执行董
43.                                                                         无关联交易
                限公司                        事、经理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发行人
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亦为
发行人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发生的重大
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17 年发生额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元)
                                                  研发费用按研究开
        格睿通智能科技(深                        发工作所需成本及
1.                               技术开发                                2,334,905.60
          圳)有限公司                            开发成果的使用费
                                                        商定
        北京中科知创电气有
2.                               采购材料               市场价格         1,533,785.13
              限公司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17 年发生额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             (元)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
1.                             出售消防产品             市场价格          155,927.01
        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三)关联租赁情况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     2017 年确认的租
 序号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决策程序             赁费(元)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
 1.                                 房屋                    市场价格      2,326,616.74
              责任公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其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原
则,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占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完全基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截至2017年12
月31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已经取得了发行人内部的授权或追
认,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5-1-12-1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四、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对外投资
    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披露的对外投资情况之
外,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正
天齐受让丁玮持有的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40%股权,该等股权变动事宜
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子公司中科知创变更了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发
行人子公司惟泰安全变更了经营范围;发行人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变更了经营范
围及经理;发行人二级子公司盟莆安变更了注册地址。具体情况如下:
    (1)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子公司正天齐受让丁玮持有的陕西正天齐消
防设备有限公司40%股权,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六、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
化”。
    (2)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由“北京市
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4幢二层”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达三街一号茂华
工场4号楼2层201”;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生产消防应急标
志灯、照明灯及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器设
备;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劳务服
务。生产消防应急标志灯、照明灯及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变更为“生产消防应急标志灯、照明灯及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以
上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销售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科技产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
含排队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1-12-2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中科知创已于2017年8月30日就上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办理完毕
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司的上述注册地址及经
营范围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生产工
业用安全环保检测报警仪器、安保消防救援设备;(生产仅限地下一层、一层经
营);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6月13日)。(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变更为“生产工业用安全环保检测报警仪器、安保消防救援设备;
(生产仅限地下一层、一层经营);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
年02月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惟泰安全已于2017年9月20日就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经营范围变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4)北京青鸟环宇消防系统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北京青鸟环宇消防系统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
围由“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服务除外);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变更为“应用软件服务(医用

                                         5-1-12-2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软件服务除外);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青鸟环宇消防系统软件服务
有限公司的经理由勾利金变更为康亚臻。
       青鸟消防软件已于2017年12月8日就上述经营范围及经理变更事宜办理完毕
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北京青鸟环宇消防系统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
经营范围及经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5)盟莆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盟莆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由“上海
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2区258室”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春
中路66号2号楼D区”。
       盟莆安已于2017年12月18日就上述注册地址变更事宜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盟莆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注册地址变
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
披露的发行人拥有的下述序号1-5的房屋产权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涿鹿县支行,该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
县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010120170002242);发行人拥
有的下述序号6的房屋产权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支行,该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支行签订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010120170000431)。

 序号             权证编号                           地址                建筑面积(㎡)




                                         5-1-12-22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涿房权证张家堡镇字第        涿鹿县张家堡镇曹堡村涿下
 1.                                                                          3087.52
               00007581 号                     公路路北
           涿房权证张家堡镇字第        涿鹿县张家堡镇曹堡村涿下
 2.                                                                          4372.08
               00007584 号                     公路路北
           涿房权证张家堡镇字第        涿鹿县张家堡镇曹堡村涿下
 3.                                                                          1988.52
               00007582 号                     公路路北
           涿房权证张家堡镇字第
 4.                                      涿鹿县张家堡镇曹堡村北              5736.44
               00007872 号
           涿房权证张家堡镇字第        涿鹿县张家堡镇曹堡村涿下
 5.                                                                          5971.33
               00007583 号                     公路路北
            涿房权证涿鹿镇字第         涿鹿县涿鹿镇涿下公路工业
 6.                                                                          12677.68
                01006142 号                      园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
披露的发行人的二级子公司久远智能消防拥有的下述房屋产权已抵押给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安州支行,该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为久远智能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安州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51010120170000155)。

 序号             权证编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安县房权证安县字第
 1.                                    安县工业园(辽宁大道西侧)            5827.36
                201503201 号
            安县房权证安县字第
 2.                                    安县工业园(辽宁大道西侧)            11606.56
                201503202 号
            安县房权证安县字第
 3.                                    安县工业园(辽宁大道西侧)            11606.56
                201503203 号
                                                                           一层 816.76
            安县房权证安县字第
 4.                                    安县工业园(辽宁大道西侧)          二层 963.67
                201503204 号
                                                                           三层 963.67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
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72,761,844.52元。
      (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
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
中已披露的发行人拥有的下述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12-23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涿鹿县支行,该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
县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010120170002242)。
                                                        取得          用地         终止
  土地权证编号       面积(㎡)       土地位置
                                                        日期          性质         日期
涿变国用(2013)                    涿鹿县涿下公
                      85379.01                       2004.06.01    工业用地     2054.06.11
  字第 082 号                         路工业园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
披露的发行人的二级子公司久远智能消防拥有的下述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安州支行,该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为久远智能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安州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51010120170000155)。
                                                        取得          用地         终止
  土地权证编号       面积(㎡)       土地位置
                                                        日期          性质         日期
安县国用(2015)                   安县工业园(辽
                       65303.9                       2015.12.04    工业用地     2062.07.02
  第 03362 号                      宁大道西侧)
    (四)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建
工程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万元)
     电气火灾技改项目配套培训综合楼                               2,660.33
            涿鹿厂区大门及景观                                    952.85
              久远新厂区改造                                      615.13
                 涿鹿生产线                                       341.89
              涿鹿老厂房改造                                      128.00
                    其他                                           78.91
                    合计                                          4,777.11

    (五)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生
产经营设备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其中机器设
备账面价值为32,794,395.67元,运输工具账面价值为4,259,630.42元,其他设备账
面价值为4,260,934.50元,上述生产经营设备账面价值合计41,314,960.59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5-1-12-2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序                                        原值        账面价值
               设备名称                                             成新率      使用部门
号                                      (万元)      (万元)
1         感烟自动化装配线                  310.26        279.23    90.00%        青鸟消防
2            西门子贴片机                   246.41         59.55    24.17%        青鸟消防
3     三星贴片机 SM411/SM421S               146.15         58.46    40.00%        青鸟消防
4             高速贴片机                    130.77         98.99    75.70%        久远智能
5             高速贴片机                    129.63         84.48    65.17%        久远智能
6            西门子贴片机                   129.06         22.59    17.50%        青鸟消防
7       ASM 西门子 D4 贴片机                129.06         79.59    61.67%        青鸟消防
8            SM471 贴片机                   115.38         64.42    55.83%        青鸟消防
9         三星 SM471 贴片机                 111.97         59.72    53.33%        青鸟消防
10              贴片机                      100.00         60.00    60.00%        青鸟消防
11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2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3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4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5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6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7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8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19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20            松下贴片机                     88.85         79.23    89.17%        青鸟消防
21            自动贴片机                     79.80         18.39    23.05%        久远智能
22            自动贴片机                     76.92         57.05    74.17%        青鸟消防
23            自动贴片机                     76.92         57.05    74.17%        青鸟消防
24            自动贴片机                     76.92         57.05    74.17%        青鸟消防
25            自动贴片机                     76.92         57.05    74.17%        青鸟消防
26          高速通用贴片机                   75.30         30.16    40.06%        久远智能
27          高速通用贴片机                   75.30         30.16    40.06%        久远智能
28           多功能贴片机                    73.95          2.22      3.00%       久远智能
29            自动贴片机                     51.28         38.03    74.17%        青鸟消防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生产经营设备权属清晰,不存
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六)商标
     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披露的知识产权之外,

                                         5-1-12-25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一项商标专用权,具体
情况如下:
    商标标识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第 9 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监
                                     视程序(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
                                     (可下载软件);闪光灯标(信号灯);
                                     闪光信号灯;信号铃;信号灯;发光
                                     式电子指示器;个人用防事故装置;          2017.07.07-
                       12851561
                                     汽笛报警器;声音警报器;报警器;          2027.07.06
                                     报警电铃;电警铃;铃(报警装置);
                                     警笛;电子防盗装置;防盗报警器;
                                     电铃按钮;蜂鸣器;烟雾报警器;烟
                                                  雾探测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取得的上述商标专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产权纠纷。
    (七)专利
    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披露的知识产权之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新增一项实
用新型专利、两项外观设计专利,发行人子公司惟泰安全新增一项发明专利、四
项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          类别        权利人
ZL2017202      一种限流保护控制电
                                       2017.03.16     2017.09.26    实用新型      久远智能
 55171.8                路
ZL2017301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2017.05.02     2017.10.24    外观设计      久远智能
 55466.3           (JF-D22)
ZL2017301        火灾声光报警器
                                       2017.05.02     2017.10.24    外观设计      久远智能
 55069.6           (JF-SG41)
               基于时间及事件触发
ZL2015107
               的总线式气体监控方      2015.11.06     2017.09.08       发明       惟泰安全
 52843.1
                        法
ZL2017201      一种隔爆型气体探测
                                       2017.01.24     2017.09.08    实用新型      惟泰安全
 06438.7                器
ZL2017202
                  一种灭火装置         2017.03.10     2017.10.03    实用新型      惟泰安全
 31084.9
ZL2017201
               一种气体报警控制器      2017.02.14     2017.10.24    实用新型      惟泰安全
 33933.7

                                         5-1-12-26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ZL2017202    一种两相流雾化灭火
                                       2017.03.20     2017.12.05    实用新型       惟泰安全
 71067.8         枪及灭火器
ZL20173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独立
                                       2017.07.21     2017.12.19    外观设计       惟泰安全
 24661.4             式)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及惟泰安全已取得的上述
专利权未有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情况,也未设置任何的质押及其他担保,不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拥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因期限届满于2017
年12月28日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          类别         权利人
ZL2007203
                防水手动报警器         2007.12.28     2008.10.15    实用新型       青鸟消防
 06591.0
       (八)软件著作权
       除《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披露的软件著作权之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新增三项
软件著作权,发行人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新增九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获证时间          著作权人
                            JF-M22 输入输出模块软件
 1.      2017SR519682                                        2017.09.15         久远智能
                                     V1.0
 2.      2017SR519701     JF-SP22 火灾显示盘软件 V1.0        2017.09.15         久远智能
 3.      2017SR706447      JF-M23 输出模块软件 V1.0          2017.12.19         久远智能
                          基于 Linux 的消防控制室图形
 4.      2017SR541966                                        2017.09.25       青鸟消防软件
                                 显示系统 V1.0
 5.      2017SR541973     青鸟消防云数据中心系统 V1.0        2017.09.25       青鸟消防软件
                          JBF-61S30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6.      2017SR560736                                        2017.10.10       青鸟消防软件
                                   软件 V1.0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显示板软件
 7.      2017SR560739                                        2017.10.10       青鸟消防软件
                                      V1.0
                          JBF-TD803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8.      2017SR560745                                        2017.10.10       青鸟消防软件
                                   软件 V1.0
                          青鸟消防云数据中心移动端系
 9.      2017SR562547                                        2017.10.11       青鸟消防软件
                                    统 V1.0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回路板软件
 10.     2017SR563007                                        2017.10.11       青鸟消防软件
                                      V1.0
                          JBF5020 家用报警控制器软件
 11.     2017SR564245                                        2017.10.12       青鸟消防软件
                                      V1.0

                                         5-1-12-27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12.     2017SR571905          青鸟家报调试软件 V1.0           2017.10.17     青鸟消防软件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及青鸟消防软件合法享有
上述软件著作权,该等权利未有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的情况,也未设置任何的
质押及其他担保,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面积                      租金及支付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
                                                     (平方米)                      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
                             路 207 号北大青鸟                                   3.5 元/m2/
       北京北大青鸟                                                2018.01.01-
1.                  青鸟消防 楼 C 座一层和二层 1,790.5m2                       天,按季度支
       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31
                             部分,B 座一层部                                        付
                             分,A 座四层部分
       四川久远投资
                             四川绵阳科学城                        2018.01.01-   年租金共
2.     控股集团有限 久远智能                           5,600m2
                             M-6 大楼                              2018.12.31    98.78 万元
       公司
                                                                                18.90 元/月/
       四川久远投资
                             科学城 148 区配楼                    2018.01.01-20 m2,年租金
3.     控股集团有限 久远智能                           350m2
                             一楼                                   18.12.31 共计 7.94 万
       公司
                                                                                     元
                                                                               按日计算,地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                                   上三年分别
       北京玉泉慧谷          路 3 号清华科技园                                  为 3.5 元/天
                                                                   2016.09.09-
4.     物业管理有限 惟泰安全 玉泉慧谷 26#楼地下        857.6m2                  /m2、3.8 元/
                                                                   2019.09.08
       公司                  一层、一层、二层东                                天/m2、4.1 元
                             侧                                                /天/m2,地下
                                                                                1.2 元/天/m2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                                    前两年 3.9 元
       北京世联百纳
                           路 59 号院 1 号楼 1                     2016.10.08- /天/m2,第三
5.     物业管理有限 正天齐                     456.6 m2
                           至 14 层 01 六 层                       2019.10.07 年 4.21 元/天
       公司
                           A-701 室                                                 /m2
       北京奥特美自        北京市雁栖经济技
                                                                   2016.06.01- 按日计算,共
6.     控设备有限公 正天齐 术 开 发 区 东 二 路 8 4,413.6m2
                                                                   2018.05.31 267.42 万元
       司                  号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
       北京市密云县 青鸟消防 桥路 69 号密云县投                    2016.09.10-
7.                                                     25.74m2                    无偿使用
       招商管理中心   软件 资促进局办公楼 209                      2020.09.09
                             室-102



                                         5-1-12-28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                                       3.5 元/m2/
      北京北大青鸟 青鸟消防                                          2018.01.01-
8.                          路 207 号北大青鸟          140m   2
                                                                                 天,按季度支
      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                                            2018.12.31
                            楼 C 座一层部分                                            付
                                                                                 按日计算,三
      上海市莘庄工        春中路 66 号 2 号中                                      年分别为
                                                                     2017.10.20-
9.    业区社区股份 盟莆安 部 分 厂 房 和 附 属 设      600m2                     27.90 万元、
                                                                     2020.10.19
      合作社              施                                                     30.27 万元、
                                                                                   30.27 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房产租赁合法有效。
      五、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大合同
      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且可
能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
      1.贷款及担保合同
      (1)贷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
的贷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放款银行或机构                 发生       到期    年利率
         合同编号                           借款人                                   金额
 号                         名称                       日           日    (%)
                        中国农业银行股
        130101201700                                  2017.       2018.            50,000,000
 1.                     份有限公司涿鹿      发行人                        4.4805
           02242                                      11.14       11.13            元人民币
                            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130101201700                                  2017.       2018.            80,000,000
 2.                     份有限公司涿鹿      发行人                         4.35
           00431                                      02.28       02.28            元人民币
                            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130101201700                                  2017.       2018.            40,000,000
 3.                     份有限公司涿鹿      发行人                        4.785
           01311                                      06.15       06.14            元人民币
                            县支行
       0230800024-2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久远智    2016.       2017.            5,000,000
 4.    16 年(科城)    份有限公司绵阳                                     4.35
                                              能      09.16       09.15            元人民币
         字 0001 号       科学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510101201700                        久远智    2017.       2018.            30,000,000
 5.                     份有限公司绵阳                                    4.611
           00155                              能      01.13       01.12            元人民币
                            安州支行
      (2)担保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
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5-1-12-2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序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类型        最高担保金额
 号
           13100620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9,000,000 元
 1.    1                                           发行人      最高额抵押
              02814            限公司涿鹿县支行                                    人民币
           1310062017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20,000,000 元
 2.                                                发行人      最高额抵押
              00530            限公司涿鹿县支行                                    人民币
           5110062017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久远智                       45,000,000 元
 3.                                                            最高额抵押
              00184          限公司绵阳安州支行      能                            人民币
      2.借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
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放款银行或机构    借款                           年利率
           合同名称                                发生日      到期日                 金额
 号                          名称          人                             (%)
                         四川久远投资控    久远    2015.10.   2018.10.              5,000,000
 1.        借款合同                                                         8
                         股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      12         11                  元人民币
      3.销售及采购合同
      (1)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要
履行或正在履行的且金额在 15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有:
                                                                         合同价款
序号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万元)
                                       北京顺天通建筑
1.          11BJ0590011Z      发行人                        消防设备      240.00     2011.05.16
                                         工程有限公司
           16-01.BJ0650010             北京费尔消防技
2.                            发行人                        消防设备      257.30     2016.04.13
                  Z                    术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北大青鸟环
           16-02.HB.NM.00
3.                            发行人   宇消防设备有限       消防设备      368.30     2016.11.17
               60014Z
                                             公司
                                       河南青鸟环宇消
           16-02.HZ.HN.00
4.                            发行人   防设备销售有限       消防设备      351.31     2016.12.20
               41787Z
                                             公司
                                       厦门青鸟环宇消
           16-02.HD.OE.00
5.                            发行人   防设备销售有限       消防设备      225.49     2016.12.06
               30547Z
                                             公司
                                       新疆聚仁青鸟消
           16-02.XB.XJ.002
6.                            发行人   防安全技术有限       消防设备      189.17     2016.09.20
                0146Z
                                             公司
           17-02.HD.JX.003             江西北青消防设
7.                            发行人                        消防设备      160.32     2017.05.10
                0318Z                  备有限责任公司


                                           5-1-12-3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17-02.HD.JX.003              江西北青消防设
8.                         发行人                       消防设备       158.02    2017.06.13
            0441Z                   备有限责任公司
        17-02.HD.JS.017             泰州青鸟环宇消
9.                         发行人                       消防设备       210.39    2017.10.25
             0191Z                  防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科华消防工
10.      QMH-397-16        正天齐                       消防设备       280.00    2016.12.16
                                      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技
11.      QMH-064-17        正天齐                       消防设备       257.00    2017.04.07
                                      术有限公司
                                    成都金瑞消防工
       XX2017SCYB11        久远智
12.                                 程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设备       194.43    2017.11.20
            0Z               能
                                      宜宾分公司
      (2)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要履行
或正在履行的且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有:
                                                                     合同价款
序号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签订日期
                                                                     (万元)
                                 济南圣鸿电子有限
1.        1610-187     发行人                           原材料         275.78    2017.04.01
                                       公司
                                 北京恒业世纪科技
2.        1610-134     发行人                           原材料         267.80    2016.10.18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全锦科技有限
3.        1703-009     发行人                           原材料         201.17    2017.03.02
                                       公司
                                 青县方正电子机箱
4.        1709-001     发行人                           原材料         215.30    2017.10.09
                                     有限公司
                                 佳思捷(杭州)电子
5.        1709-406     发行人                           原材料         314.51    2017.09.26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有
6.        1709-505     发行人                           原材料         714.98    2017.09.29
                                     限公司
                                 佳思捷(杭州)电子
7.        1710-256     发行人                           原材料         378.20    2017.10.26
                                     有限公司
                                 九江龙昌塑胶电子
8.        1710-292     发行人                           原材料         226.53    2017.10.26
                                   实业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有
9.        1710-295     发行人                           原材料         806.01    2017.10.26
                                     限公司
                                 青县方正电子机箱
10.       1711-001     发行人                           原材料         229.00    2017.11.01
                                     有限公司
                                 佳思捷(杭州)电子
11.       1711-269     发行人                           原材料         208.82    2017.11.20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有
12.       1711-293     发行人                           原材料         277.67    2017.11.20
                                     限公司




                                         5-1-12-3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上海虞安电子科技
13.        1711-296    发行人                           原材料         216.25    2017.11.20
                                     有限公司
                                佳思捷(杭州)电子
14.        1712-149    发行人                           原材料         323.11    2017.12.19
                                    有限公司
                                 乐清市柏宜电气有
15.        1712-249    发行人                           原材料         217.34    2017.12.20
                                     限公司
16.       XJ20170828 久远智能 慈溪市鑫驹电子厂          原材料         209.10    2017.08.28

       4.施工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
的重大施工合同有:
                                                                    合同价款
  序号           合同名称               承包方          发包方               签订日期
                                                                    (万元)
          电气火灾技改项目配套培 北京诚通新新
  1.                                                    发行人       4,134.49 2017.04.19
            训综合楼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雄建
          涿鹿厂区大门及景观园林
  2.                             筑集团有限公           发行人       1,091.46 2017.03.27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司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合同/协议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目前合同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潜在风
险。
       (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
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除《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七)》、《补充法律意见书
(十)》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
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六、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17年11月30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正天齐对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
司投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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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2017年12月26日,陕西正天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原股东丁玮将其所持有
陕 西 正 天 齐 40% 的 股 权 ( 认 缴 出 资 额 400 万 元 人 民 币 , 包 含 已 实 缴 出 资 额
317,600.00元)以1,134,401.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正天齐,同意丁玮将其所持
有陕西正天齐1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10万元人民币,包含已实缴出资额
87,400.00元)以312,001.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宝鸡国栋通茂高科技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原股东张建庄自愿放弃前述丁玮转让其持有的陕西正天齐51%股权的
优先购买权。
    2017年12月27日,正天齐、宝鸡国栋通茂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丁玮、
张建庄、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正天齐受让丁玮持有
的陕西正天齐40%股权,宝鸡国栋通茂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丁玮持有的
陕西正天齐1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陕西正天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北京市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400万元            货币              40%
                  丁玮                        190万元            货币              19%
                张建庄                        300万元            货币              30%
宝鸡国栋通茂高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10万元            货币              11%
                  合计                        1000万元             -              100%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陕西正天齐正在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陕西正天齐的上述股权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七、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规范运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召开了 0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会议,1 次监事会会议。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
   蔡为民         男            董事长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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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张万中         男             董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王兴业         男             董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康亚臻         男        职工代表董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陈南        男           独立董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王云        男           独立董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马忠        男           独立董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孔祥强         男         监事会主席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周敏        女             监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王国强         男        职工代表监事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
   蔡为民         男            总经理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周子安         男           副总经理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孙鸿涛         男           总工程师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高俊艳         女           财务总监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副总经理、董事会
   康亚臻         男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秘书
  PHILLIP
   CRAIG          男           副总经理        自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MCVEY
   卢文浩         男           副总经理        自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其变更和选举程序、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的变更和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近三年
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为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
变更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连续性造成影
响。
       九、   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序号                       税种                                       税率
                                                        应税收入按 3%、6%、11%、17%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
  1                        增值税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
                                                                   缴增值税
  2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 3%、5%计缴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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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5%、7%计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
  4                     教育费附加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计缴
  5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2%
              发行人、青鸟消防软件、久远智能、惟
                                                                       15%
                            泰安全
                      正天齐、久远智能消防                             25%
              盟莆安、奇点科技、张家口青鸟、勤垣
                                                                       20%
                    消防、恒煜盛、主序消防
         企   Jade Bird Fire Alarm International (USA)
         业     Co.Ltd.、JADE BIRD FIRE ALARM
  6      所     INVESTMENTS (USA) LLC、Main
                                                             15%-35%超额累进征收
         得   Sequence Investments (USA) Co., Ltd.、
         税   Main Sequenc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USA) LLC
                          青鸟消防香港                                16.50%
                美安消防、MAPLE ARMOR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MAPLE                            26.90%
               ARMOR MANAGEMENT CO., LTD
      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税收优惠
      (1)发行人
      发行人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513000083,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发行人执行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税率,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久远智能
      发行人子公司久远智能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及 2016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351000298、GR201651000576,2015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
所得税。
      根据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绵科国税(2017)1015
号),久远智能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
即退政策。
      (3)惟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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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子公司惟泰安全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及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411003114、GR201711002374,2015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
所得税。
      (4)青鸟消防软件
      发行人子公司青鸟消防软件系软件生产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
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 年,青鸟
消防软件开始获利并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2 年度、2013 年度免征
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按 12.5%征收企业所得税,至
2016 年末已满五年,因此从 2017 年起青鸟消防软件将不再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青鸟消防软件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611004745,2016 年度、2017 年度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 15%的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密云区(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密国税(2012)
005 号),青鸟消防软件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 财政补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7 年 7-12 月享受的
主要财政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日期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1           2017 年 7 月 26 日                 企业发展资金                   1,853.9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合法有效;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纳税情况
      1.根据 2018 年 1 月 10 日,涿鹿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10 日,涿鹿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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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2.根据 2018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科学城地方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8 日,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久远智能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3.根据 2018 年 1 月 17 日,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出具的证
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9 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证
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惟泰安全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
罚的情形。
    4.根据 2018 年 1 月 8 日,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出具的证明
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2 日,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的证明
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正天齐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
情形。
    5.根据 2018 年 1 月 17 日,北京市密云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证
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16 日,北京市密云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证
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青鸟消防软件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
门处罚的情形。
    6.根据加拿大 DLA PIPER (CANADA)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美安消防及其子公司 MAPLE ARMOR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和 MAPLE ARMOR MANAGEMENT CO., LTD.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
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7.根据 2018 年 1 月 18 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出
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18 日,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国家税务局花荄税
务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四川久远智能消防有限责任公司最
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8. 根据 2018 年 1 月 25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临港税务分局第一
税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25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临
港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盟莆安最近半年依
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9. 根据 2018 年 1 月 16 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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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证明文件,以及 2018 年 1 月 17 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
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张家口青鸟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
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半年依法纳税,不存在被
税务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十、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环境保护情况
    1.根据 2018 年 1 月 3 日,涿鹿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
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2.根据 2018 年 1 月 5 日,四川省科学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出
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久远智能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
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未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未发
现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3.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惟泰安全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正天齐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环
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
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5.根据 2018 年 1 月 10 日,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的
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最近半年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
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
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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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久远智能最近半年能遵守
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
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
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惟泰安全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
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形,
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正天齐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
质量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5.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绵阳市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
有限责任公司最近半年能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品质量的政
策,不存在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由于违反有关产品质量
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的要求,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一、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除《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
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
充法律意见书(七)》和《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中已披露的发行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相关批复情况外,2017 年 12 月 15 日,涿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

                                         5-1-12-39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备案延期的函》,同意涿鹿
县工信备字[2014]06 号文件《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测
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到 2019 年 3 月、涿鹿工信技改备字[2014]07 号文件《关于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延
期到 2019 年 3 月、涿鹿工信技改备字[2014]08 号文件《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延期到 2019 年 3 月、涿鹿工信
技改备字[2014]11 号文件《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火灾自动报
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期到 2019 年 5 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情况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独立式光电感烟探测报警器升
                                                      形成固定资产 7,848.75 万元
级扩产项目
                                                      形成固定资产 375.47 万元,在建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41.88 万元
                                                      形成固定资产 339.08 万元,购置软件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03.50 万元
共用培训综合楼                                        形成在建工程 2,660.33 万元
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形成固定资产 36.75 万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取得的募投项目核准文件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二、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三、 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对招股
说明书的全文进行了审慎审阅,特别审阅了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所制作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5-1-12-40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因内
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引致的法律风险。
     十四、 对本次发行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和授权、主体资格、发行上市的
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发起人、股本及其演变、
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重大
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税务、环境保护和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募股资金的运用、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招股说明书等方面的审核,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
件和要求,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引致
的法律风险。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将可以向
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上市交易。
    (本页以下无正文)




                                         5-1-12-41
 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




                                               林柏楠




                                          承办律师:




                                               蒋红毅




                                               彭亚峰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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