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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摩B:关于2017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4-14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摩 B                  公告编号:2017-008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17 年一季度与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

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采购及销售原材料、

产品及零部件等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合计 10448 万元。

       上述交易将纳入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并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吕红献、周勇强、叶宇昕、虞文飚、范爱军将回

避表决,且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17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 年一季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占同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生金额    类业务比例(%)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零部件        1299         6.95%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                                 0.23%
向关联人采购                                            接受维修       42.54
                 属企业
商品
                 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及零部件     1088         5.82%
                                小计                                  2429.54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                                 26.23%
向关联人销售                                              成品         7974
                 属企业
产品、商品
                                小计                                   7974
                 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检测费         44          0.24%
接受关联人提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检测费         0.4           0%
供的劳务
                                小计                                   44.4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工业)

       1、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车连夫,注册地为重庆市,主营业务:在国防

科工委核准的范围内承接特种产品生产业务,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

销售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器械材、空调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办公用品、五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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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维修,房屋出租。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7,784.93 万元,净资产 64,750.7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8,564.93 万元,净利润 8,494.14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一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建设工业为国家重要产品定点大型企业,因其资产规模较大,产品销售有

国家计划作保障,具备很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长安)

    1、中国长安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6 日,旗下包括长安汽车在内的 8 家整车企业和 20 余

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了专业化重组而成立的。法定代表人:徐留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9484,注册资本:4,582,373,700 元     主要业务和产品:汽车、摩托车、汽

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

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

产总额 2343.45 亿元,净资产 658.12 亿元,营业收入 2742.05 亿元,利润总额 232.6 亿元。

    2、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一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中国长安为上市公司长安汽车的控股股东,从长安汽车信息披露情况分析,

其履约能力良好。

    (三)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机电)

    1、注册资本 18030 万元人民币,注册号 915001133556474283,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光,注

册地为重庆市巴南区建设大道 1 号 2 幢,经营范围:摩托车、汽车零部件、配件、机械产品

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工装模具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的技术

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汽车发动机、机电产品、家用产品、自行车、舷

外机、电动车、电动轮椅、环保产品、车用空调器及其配件;车用空调及其配件维修;货物

进出口。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8,542.29 万元,净资产 1,735.69 万元,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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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收入 25,807.32 万元,净利润-11,755.24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建设机电为兵装集团全资子公司,兵装集团在资产规模和业务发展规划等

方面为建设机电履约能力提供了保障,建设机电具有实际承担相关业务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

能力。

    (四)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外贸公司)

    1、注册资本 6037.8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500000000008256;法定

代表人为于江;注册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47 号;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011.34 万元,净资产 4,371.82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9,421.72 万元,净利润-473.48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外贸公司为建设机电全资子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其具备履约能力。

    (五)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建雅)

    1、注册资本 6500 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500000400022820;法定

代表人为吕红献;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摩托发动机、两轮摩托车整车、

零部件、船外机零部件及其相关服务;物资仓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4,856.34

万元,净资产 53,952.2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8,421.62 万元,净利润-175.09 万元。

    2、与本公司关系:控股股东之合营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即公司高管任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

    3、履约能力:系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建设工业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2、重庆建雅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3、向中国长安销售产成品及接受维修,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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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向建设机电采购零部件,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5、向外贸公司采购设备和零部件,定价政策:以公平市价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以上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

制产品质量,有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选择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一方面

基于历史合作良好,另一方面受地域影响,上述公司住所多数距本公司住所较近,可节约采

购和销售的运输成本,再次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和资信情况较为清楚。

    以上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原相关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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