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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灿坤B: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19-03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霄菀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杨永全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监事职务。由于杨永全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

   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永全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

   司改选出新的监事会成员后生效,在改选新的监事会成员到任前,杨永全先生还

   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现提名监事选人

   如下:
   1、 监事候选人:丁红明
   2、 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其他成员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5 日止。
   3、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4、 本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公司
       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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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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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丁红明先生简历:
男,1966 年 11 月 16 日出生,台湾省台南市人;毕业于南台工业专科学校,工

业工程管理系毕业。

工作经历如下:

2018.1.1-迄今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品保部/采购部/实验室协理

2017.1.1~2017.12.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PSO 营运协理

2015.9.1~2016.12.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品保部协理

2014.9.1-2015.8.31     PT.STAR COMGISTIC INDONESIA    营运经理

2009.9.1-2014.8.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中央实验室经理

2008.1.13-2009.8.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熨斗事业部副理

2005.5.27-2007.1.12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Cuisinart 专厂副理

2003.9.1-2005.5.26     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马达事业部副理

2002.10.10-2003.8.31   厦门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玻璃厂副理

1991.8.13-2002.10.9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品保部课长

    截止本公告日,丁红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红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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