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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8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屈东明先生为公司总裁,宋国峰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Helmut Bruno
Rebstock 先生、郭永光先生、陈忠强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康晓兵先
生、王超先生、李会先生、杜波先生、常美华女士、周君先生、李广智先生、
Yingtao Sun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杜波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 Yingtao
Sun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费方域、王秉刚、王竹泉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