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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测检测:关于部分完成回购及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7-06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完成回购及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应补偿股份涉及股东为 6 人,业绩补偿股份数量共计
14,665,024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674,560,542 股的 0.88%。
       2、2016 年度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
已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
续。


       一、本次业绩补偿基本情况

    2014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张利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016 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张利明、方发胜、刘国
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娜日苏、康毅、张杰勤、乔春楠、浙江瑞瀛钛和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金铖华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 名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检测”)
100%的股权。

    2014 年 11 月 19 日,上述华安检测公司 100.00%的股份已按照法定方式过
户给本公司,并已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将华安检测公司 100.00%股权的
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出资业务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
3-83 号)。

    本次向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康毅、浙江瑞瀛
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铖华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
位股东发行用于购买资产的 8,314,087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在登
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公司与盈利承诺方(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和康
毅共 7 人)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签订了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并于 2014 年 4 月 8 日签署了该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如下:

    (一)业绩承诺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
预测的华安检测净利润和张利明等 7 名盈利承诺方承诺的华安检测净利润水平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评估报告》收益
                               1,916.83          2,303.17         2,649.08
法预测数

盈利承诺方利润承诺数           1,920.00          2,304.00         2,649.60


    在本次交易中,盈利承诺方根据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承诺,华安检测 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920 万元、2,304
万元及 2,649.60 万元。

    (二)盈利补偿的主要条款

    1、实际利润数的确定

    华测检测应当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审计时对标的资产实际盈
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负责华测检测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根
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2、对盈利承诺的补偿

    若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盈利数低于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方需每年向华
测检测进行股份补偿。

    (1)该交易实施完毕后,华测检测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时,由负责华测检测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并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在华测检测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

    (2)盈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华安
检测当期实际盈利数小于当期承诺盈利数的,则盈利承诺方应于前述专项审核意
见出具之日起十日内,按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和康
毅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华安检测 27.87%、14.17%、14.17%、11.59%、3.50%、
2.33%、1.50%的股权占盈利承诺方合计持有华安检测 75.13%股权之比例(以下简
称为“该转让方占盈利承诺方全部股权的比例”)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由华测
检测以人民币壹元的总价回购盈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
购股份,具体以华测检测当时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3)华测检测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前述回购事项。

    (4)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华测检测董事会否决股份回购议案、华
测检测股东大会否决股份回购议案、债权人原因)导致无法和/或难以回购注销的,
则华测检测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 10 日内书面通知盈利承诺方,盈利承诺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 10 日内配合公司将专户内股份无偿赠送给该否定事件发生日登记在册
的华测检测其他股东,华测检测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份登记日华测
检测扣除盈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份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5)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实际盈利数)
÷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承诺盈利数总和×本次交
易对价总额)×该转让方占盈利承诺方全部股权的比例

    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每股发
行价格

    在每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向上取整。

    盈利承诺方应优先以本次认购的华测检测的股份进行补偿,若盈利承诺方本
次认购的华测检测股份数不足以补偿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则不足部分由盈利承
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盈利承诺方全部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对价总额。

    如在利润补偿期间出现华测检测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盈利承诺
方持有的华测检测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进行调整,调整计算公
式为:调整后的补偿股份数=承诺期内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1+转增或送
股比例)。




    二、本次触发业绩补偿条款的相关情况

    华安检测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75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6.31 万元,小于盈利
承诺方承诺金额。

        项   2016 年承诺数    2016 年实际数           差额         完成率
   目

净 利 润            2649.60       -246.31 万元    2895.91 万元         0%
[注]                  万元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于上述数据,华安检测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


    三、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与盈利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华安检
       测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实际盈利数)÷当
       期承诺盈利数×(当期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承诺盈利数总和×本次交易对
       价总额)×该转让方占盈利承诺方全部股权的比例

            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每股发
       行价格

            同时,如在利润补偿期间出现华测检测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盈
       利承诺方持有的华测检测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进行调整,调整
       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补偿股份数=承诺期内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1+转增或送股
       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公司将定向回购华安检测公司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
       欧利江、冷小琪及康毅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赔偿总额约 64,134,205.22 元,折
       成股份 14,665,024 股。

            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及康毅合
       计向公司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17,514,008 股,因方力未签署本次回购方案的
       相关材料,本次回购不包括其应回购注销的数量,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14,665,024
       股(剔除现金补偿及方力股份)。本次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公司总
       股本从 837,280,271 股变更为 1,674,560,542 股,同时公司办理回购注销相关股
       东股份补偿手续之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674,560,542 股减少到 1,659,895,518
       股(剔除方力股份)。具体明细如下表:

                  收购前持有
       盈利承诺                                                     应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实际回购
序列              华安检测股   补偿比例(%)       应补偿额(元)                                     现金补偿额
       方                                                           (股)           股份数量(股)
                  权比例


 1     张利明     27.87%       37.09%          28,127,440.84        6,495,946        6,495,946            0


 2     方发胜     14.7%        18.86%          14,302,602.70        3,303,142        3,303,142            0
3   刘国奇      14.17%          18.86%           14,302,602.70      3,303,142           3,303,142           0


4   欧利江      3.50%           4.66%            3,533,941.07       816,152             713,908        442,716.52


5   冷小琪      2.33%           3.10%            2,350,905.00       542,934             542,934             0


6   康毅        1.50%           2.00%            1,516,712.91       350,280             305,952        191,940.24


      合计      64.07%          84.57%           64,134,205.22      14,811,596          14,665,024     634,656.76


           因欧利江及康毅两人账户内可回购股份数不足,须以现金补偿,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已收到欧利江及康毅两人的全部现金补偿,合计 634,656.76 元。


    四、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华安检测公司张利明、方发胜、
    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及康毅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方案。公
    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承诺
    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五、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
                                         占总股本比         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性质                             例(%)                                               例(%)

    一、限售流通
    股                  285,627,946.00   17.06              -14,665,024       270,962,922      16.32
01 首 发 后 个
人类限售股       21,009,148       1.25    -14,665,024     6,344,124        0.38

03 首 发 后 机
构类限售股       145,380,158      8.68    0               145,380,158      8.76

04 高 管 锁 定
股               119,238,640.00   7.12    0               119,238,640      7.18


二、无限售流     1,388,932,596.
                                  82.94   0               1,388,932,596    83.68
通股             00

三、总股本       1,674,560,542    100     -14,665,024     1,659,895,518    100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每股收益                                  2016 年度
按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计算的每股    0.0606
收益(元/股)
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计算的每股    0.0612
收益(元/股)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