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09-2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测检测
股票代码:300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万里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万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万云翔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
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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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华测检测第一大股东万里鹏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华测检
测股份协议转让给万云翔先生。因万峰先生系万里鹏之子,万云翔先生系万峰先生
之子,万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
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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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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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万里鹏先生、万峰先生及万云翔先生
公司、华测检测 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报告书、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万里鹏先生与万云翔先生于2017年9月
《股份转让协议》 20日签署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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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万里鹏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2021942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万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20219690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万云翔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20202199307******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系父子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三系父子关系,上述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一致行动人。万里鹏先生及
万云翔先生目前均未在公司任职。万峰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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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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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本次转让的原因系为进一步优化
华测检测的持股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无减持华测检测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有增持华测检测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不排除六个月后有减持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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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9,074,06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59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14,8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9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股数均为 120,834,320 股,占上总股
本的 7.279%,没有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将有 0 股增加至 194,274,064 股,
直接持股比例由 0.00%增加至 11.704%。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29,908,3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87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仍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不变。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里鹏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与其孙万云翔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将其所持的 194,274,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04%)公司股份转让给万云翔先生,
转让完成后万云翔先生将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11.704%的股份。
1、股权转让双方
转让方:万里鹏
受让方:万云翔
2、标的股份:华测检测 194,274,064 股
3、转让股份比例:占华测检测总股本的 11.704%
4、转让股份性质: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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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份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转让价款:每股转让价格为 4.33 元人民币,总价 841,206,697.12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
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六、股权结构图
协议转让前:
万里鹏 万峰
12.596% 7.279%
19.87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后:
万里鹏 万峰 万云翔
0.892% 7.279% 11.704%
19.87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现任公司董事长万峰先生,协议转让前后均不构成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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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在本次报
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信息披
露义务人一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2,215 万股,减持比例为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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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转让方万里鹏、受让方万云翔同时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人承诺》,
双方承诺:
(1)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不得转让
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
关股份的情形。
(2)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3)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
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
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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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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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华测检测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陈砚、刘天睿
3、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万里鹏、万峰、万云翔
日期: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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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深圳市宝安 70 区留仙三路 6 号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地 鸿威工业园 C 栋厂房 1 楼
股票简称 华测检测 股票代码 300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万里鹏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万峰
人名称 人通讯地址 三路 4 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万云翔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万里鹏持股数量: 209,074,064 持股比例: 12.596%
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万峰持股数量: 120,834,320 持股比例: 7.279%
量及占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万云翔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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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万里鹏持股数量: 14,800,000 持股比例: 0.892%
务人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万峰持股数量: 120,834,320 持股比例: 7.279%
的股份数量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万云翔持股数量: 194,274,064 持股比例: 11.704%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不排除六个月后有减持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和信息
来 12 个月内继
披露义务人三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万里鹏、万峰、万云翔
日期: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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