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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农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8-023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农机”)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
为:骆峰、何志文、吴军旗、潘学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
吉峰聚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的不低于 160 万股流通股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
长王新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