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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22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吉峰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且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本着审慎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中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 2019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所需,关联交易
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军旗、潘学模

                                                     2019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