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龙机电:关于典当纠纷一案的进展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0-011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典当纠纷一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案件情况说明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6 日披露《关于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
公司原董事长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公章,导致公司违规为天津乐宝乐
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最高额为 3.4 亿元人民
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案涉及的天津乐宝乐尔在该保证合同下的借款发生额为
6,500 万元人民币,原告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
典当”)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导致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 66,336,000 元被冻结,
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内容。
    本案于 2019 年 3 月 6 日、2019 年 11 月 28 日进行两次开庭审理。在第二次
开庭审理时,物产元通典当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将请求“金龙机电对天津乐宝乐
尔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赔偿责任”变更为“金龙机电承担主债务人天津乐宝乐尔
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责任”。杭州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针对本案作
出(2018)浙 01 民初 2226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驳回
物产元通典当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中的
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关于典当纠纷一案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典当纠纷一案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9-096)、《关于典当纠纷一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物产元通典
当不服杭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物产元通典当的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 浙 01 民初 2226 号民事判决书第
六项,并改判被上诉人二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判决书第一、二项天津乐宝乐
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请求依法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 浙 01 民初 2226 号民事判决书第
七项,并改判被上诉人三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判决书第一、二项天津乐宝乐
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
    3、请求判决案件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杭州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作出的(2018)浙 01 民初 2226 号《民
事判决书》,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公司在 2018 年度针对本次诉讼确认
了预计负债 6,633.60 万元,计入了 2018 年营业外支出。由于公司刚刚收到杭州
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暂时无法判断 2019 年是否对本次诉讼确认的预计
负债全部转回,根据物产元通典当对公司的上诉请求,预计 2019 年对本次诉讼
确认的预计负债转回金额约为 2,700.00 万元,公司后续将尽快与律师、会计师
沟通确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