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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电气:关于签署《清洁能源供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9-28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7-068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清洁能源供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清洁能源供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合作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
进行约定。
2、本次签订的《清洁能源供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17年经营
业绩的影响。
3、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最近三年披露
的战略合作协议均在正常推进中。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梅里斯区政府”,
或“甲方”)于2017年9月28日签署《清洁能源供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双方将通过各自的优势,充分利用公司的专业技术、资本配置能力
与梅里斯区的资源优势,在梅里斯区建设基于清洁能源的供暖体系,实现燃煤替代,
逐渐消除燃煤污染。

     2、本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梅里斯区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地处松嫩平原西部,嫩江
中游右岸,风景秀丽。在电力改革的大背景下,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依托其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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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优势,在能源综合利用机制创新和实践方面具有优越的条件。

    3、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将收购梅里斯区全部热力公司资产,在梅里斯区投资电功率不低于100MW
清洁能源供暖设备,为梅里斯区提供经济环保的清洁能源供暖体系,将梅里斯区打
造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先进的清洁能源供暖示范基地。

    2、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
运营和维护。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5亿元,2017年内开工,2年内完成。
    3、甲方授权乙方独家特许供热权,经营期限为三十年;特许供热到期后,若乙
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甲方将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依据本协议条款将特许供热
权继续授予乙方。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和补贴申报,并为取得这些

补贴和补助提供必要的手续和证明,获得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各种补助和补
贴皆归乙方所有。

    5、乙方负责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所投资的全部供暖设

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收购原热力公司资产,所涉及锅炉房、一次管网及原锅
炉房全部设备,其产权均归乙方所有,收购资产如果原建设手续、土地和房产手
续不全的,由甲方负责协助补发建设手续、土地证和房产证,如产生费用,由乙
方负责。

    6、乙方按照齐齐哈尔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热分类和热价标准收取热费。合
同有效期内,如遇分类和热价调整时,按照新的分类和热价标准执行。对于有特殊
供热温度要求,或者需延长供热时间的,参考《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齐齐
哈尔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细则,加收相关费用。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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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为梅里斯区投资建
设以新能源和生物质发电为基础、以固体电蓄热储能为主要技术路线的智慧供热体
系。积极参与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建设与运营将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双方的合作将在区域能源综合利用管理和城市智慧能源供给机制创新方面进
行有益的探索,为三北地区清洁供暖事业树立标杆榜样,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
名度。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
式合同,故暂时无法预计本协议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本协议所涉及合作
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

     2、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
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号


1    中航国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   《蒙古               2015年11月30日   暂时终止。
     司、中航国际新能源(香港) Dalanjargalan100MW
     有限责任公司               风电场项目合作框架
                                协议书》


2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   《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9月9日     正常履行
     司、深圳前海中电投融和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11月2日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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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成立联合实验室     2016年12月2日     正常履行

                               战略合作协议》


5   泰来县人民政府             《电储能项目战略合   2016年12月26日    正常履行
                                 作框架协议》

6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   《战略合作框架协     2017年9月19日     正常履行
    公司                             议》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无减持计划,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是否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署的《清洁能源供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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