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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鼎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8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以及在2017年半年度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

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
规定。

    三、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谢春璞   何彦峰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