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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鼎利: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18-011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公告》及《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起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上公示了《关于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职务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岗位
/职务;
(2)公示期间: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26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结合对拟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务公示情况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