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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鼎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5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世纪
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
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重庆芯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
为保障重庆芯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
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谢春璞   何彦峰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