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青宝互动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 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就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 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 项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竹茂 胡浪涛 崔美玲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