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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色光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9-047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事项详细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
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3 日的总股本 2,384,390,57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551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红利 8,000 万元,送红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前因为限
制性股票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因素导致股份总数变更,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不变原则调整每十股分红金额。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公告【2013】43 号)》
和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
发【2012】101 号)的规定,符合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同意按此方案实
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
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