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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色光标: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9-059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本次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5 月 27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470 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28,271,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以下公司
目前总股本均为截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15%,本次解除限售后,
实际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28,27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5%。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已
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手续已预登记,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且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
定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授予数量为 8200 万股。

    4、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依照 2016 年度分红情况对本期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每股授予价格由原 4.90 元/股变更为 4.83 元/股。

    5、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部分获授激励对象离
职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等情形,董事会对公司本期已授予未登记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本期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8200 万股调整为 7081.11 万
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012 位变更为 729 位。本次离职 21 人及 262 人自愿放
弃所授予的合计 1118.89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进行申报登记。

    6、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9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
符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授
予未解锁的 33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激励对象将由 729
名调整至 720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7081.11 万股减少至
7048.11 万股。
    7、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46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
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
未解锁的 24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激励对象将由 720
名调整至 674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7048.11 万股减少至
6803.61 万股。

    8、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修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案)>中部分条款的议案》,并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

    9、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
符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授
予未解锁的 24.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激励对象将由
674 名调整至 661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6803.61 万股减少至
6779.51 万股。

    10、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56 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
已授予未解锁的 19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激励对象
将由 661 名调整至 605 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6779.51 万股减
少至 6,588.71 万股。

    11、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第一期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锁行权。
    12、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董事会将对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 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后,激励对象由 605 名调整至 601 名;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6,588.71 万股
减少至 6,575.71 万股。

    13、2018 年 12 月 28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31 名激励对象
离职,已不符合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将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所持已授予尚未解锁的 460.7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后,激励对象由 601 名调整至 470 名;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将由 6575.71 万股
减少至 6114.9550 万股。

    14、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达成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期解锁条件,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锁行权。

    二、本次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的说明

    1、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两期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5月25日,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锁定期已满,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行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前述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C、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C、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经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G、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2018 年营业收入相    收入为 231.04 亿元,较
     比于 2017 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20%。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31 亿元增长 51.69%,
                                                                满足解锁条件。
         (4)个人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目前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档。考核
                                                                经核查,470 名激励对象
     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
                                                                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
     较差的激励对象即未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其当
                                                                锁条件。
     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
     足上述解锁条件第(4)条,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70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71,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15%。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员工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本次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与之前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无差异。

        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及职务                                 本期可解锁数量(股) 剩余未解锁数量(股)
                                    (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56,542,000           28,271,000                      0
共计 470 名激励对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27日。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截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375,847,588       15.30%      -28,271,000     347,576,588      14.15%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53,806,867        6.26%                      153,547,833       6.26%

  首发后限售股              184,108,171        7.49%                      184,108,171       7.4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932,550        1.54%      -28,271,000       9,661,550       0.3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1,162,463       84.70%       28,271,000   2,109,433,463      85.85%

三、总股本                2,457,010,051     100.00%                     2,457,010,051   100.00%

       注: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