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设立上海旗沃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是基于其发展定位和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培育和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降低新业务投资风险。经事前认真审阅,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郑 琦 罗党论 张光杰 2017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