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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1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上述人员的选聘。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
规定,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孟亚平、肖幼美、刘震国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