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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4-08-0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林木西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4:30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林木西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
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
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
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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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司证券代码:300082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丹


    公司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8号


    邮政编码:111000


    公司电话:0419-5167408


    公司传真:0419-5160978


    公司电子邮箱:oxiranchem@126.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辽宁奥克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辽宁奥克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以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其余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4年8月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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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
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木西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林木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木西先生出生于 1954 年,经济
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组部“万人计划”第一批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先后任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党委
书记等职务。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
案)》,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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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
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4年8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
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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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8号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111000


    公司电话:0419-5167408


    公司传真:0419-51609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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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
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林木西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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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全文、《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
      修改。

          兹授权委托林木西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辽宁奥克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
      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4.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4.2     股票期权的总量和来源

4.3     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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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本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相关限售规定

4.5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4.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4.7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

4.8     本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4.9     本计划的审核、授予及行权程序

4.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4.11 本计划的变更、终止

4.12 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5
        事宜的议案》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6
        核办法(草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
      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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