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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2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2016 年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事项,也不存在前期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对上述
各方的担保事项。

       (2)2016 年半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并
经过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其他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
候选人共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刘兆滨先
生、李裕丰先生、范小平先生、程国发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林木西先生、
俞丽辉女士、范存艳女士。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
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运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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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
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三)根据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四)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具
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五)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
(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
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
升公司及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西藏奥
克化学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前述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

   五、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此次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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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扬州有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为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亦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
内;本次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奥克化学扬州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
案》。

独立董事:




             林木西              史献平                张学勇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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