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7 月 11 日 14:00 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
15:00至2018年7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401,906,47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5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401,733,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3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172,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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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01,733,9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反对 172,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521%;反对 172,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4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支付增资款及受让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733,9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1%;反对 172,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8,3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521%;反对 172,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4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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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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