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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19-11-2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金石达高新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
公 司 与 成 都 高 新 及 其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债 权 债 务 经 抵 顶后 成 都 高 新 尚 欠 公 司
43,445,396.30 元,成都高新承诺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偿还前述债务。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债权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成都高新实际欠公司 41,815,232.64 元及相应利息、
律师费等,成都高新未能在《债权债务抵顶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前述债务。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抵顶
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
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同意将成都高新欠公司的债务期限
延长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成都高新将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5 处办公用途房产按 1590 万元抵顶给公司以偿还相关债务,成都高新承

诺如未能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配合办理完成相应的房产证,前述 5 处办公用房
则减按 1500 万元抵顶相关债务;公司同意解除成都高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大道北段 1700 号 9 处办公用途房产的查封,完成前述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成
都高新还款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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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成都高新实际欠公司 11815232.64 元及相应利息、律
师费等,成都高新未能在《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前
述债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债权

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OXIRAN (SINGAPORE)TRADING PTE.LTD(以下简称

“新加坡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收到陈兵转账 100 万美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与成都高新、南充石达化工
有限公司、四川石达油气发展有限公司、嘉业石化有限公司、陈兵与邵小红(系
《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交易对方,其相关情况请见《关于签署<
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各方在《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
    “第一条 陈兵于2019年11月15日向新加坡公司支付100万美元,用于代替成
都高新向公司偿还借款;
    第二条 公司和成都高新同意上述还款方式,陈兵因本次还款产生的与成都
高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公司和新加坡公司无关;

    第三条 陈兵还款后,成都高新对公司的欠款金额减少100万美元对应的人民
币金额,汇率按照新加坡公司收到金额当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该还款优先
还本金;
    第四条 协议各方均认可上述还款行为,原《债权债务抵顶协议》和《债权
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中约定的本补充协议中未进行修改的款项对于各方

有效。
    第五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自然人签字并加盖
各自公章后生效。”

    《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

号5处办公用途房产抵顶给公司涉及的房产证办理及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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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陈兵向新加坡公司支付的 100 万美元用于代替成都高新向公司偿还债务,公
司及时与相关方签署了相应的补充协议明确了相关事项,保障了公司权益。截至
本公告日,成都高新尚欠公司 481.15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律师费。公司持续

就前述欠款事项敦促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抵押给公司的房
产价值及股权价值能足额覆盖其欠公司的款项,对公司暂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与成都高新、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石
达油气发展有限公司、嘉业石化有限公司、陈兵与邵小红签署的《债权债务抵顶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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