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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20-01-07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
权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金石达高新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公
司与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经抵顶后成都高新尚欠公司
43,445,396.30 元,成都高新承诺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偿还前述债务。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债权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成都高新及其关联
方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同意将成都高新欠公司的债务期
限延长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成都高新将其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
段 1700 号 5 处办公用途房产按 1590 万元抵顶给公司以偿还相关债务,成都高
新承诺如未能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配合办理完成相应的房产证,前述 5 处办公
用房则减按 1500 万元抵顶相关债务;公司同意解除成都高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
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9 处办公用途房产的查封,完成前述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成都高新还款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成都高新尚欠公司 481.15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律师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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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为推动成都高新债务问题的解决,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与成都高新、南
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石达油气发展有限公司、嘉业石化有限公司、陈兵、
邵小红(系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中的交易对方)签署《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各方在《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
    第一条 嘉业石化有限公司同意将其从四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取得的分配款中的 3,947,249.25 元用于代替成都高新向公司偿还借款,公司有权
在四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议案后,要求
四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直接将 3,947,249.25 元付给公司。
    第二条 公司和成都高新同意上述还款方式,嘉业石化有限公司因本次还款
产生的与成都高新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公司无关;
    第 三条 嘉业石 化有 限公司 还款后 , 成都 高新 对公 司 的欠 款金 额减少
3,947,249.25元,该还款优先还本金;
    第四条 协议各方均认可上述还款行为,原《债权债务抵顶协议》《债权债
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中约定的本
补充协议中未进行修改的款项对于各方有效。
    第五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自然人签字并加盖
各自公章后生效。
    《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5 处办公用途房产抵顶给公司涉及的房产证办理及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嘉业石化有限公司将其从四川奥克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取得的分配
款代替成都高新偿还对公司的债务,有利于公司债权的实现,保障公司的权益。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高新尚欠公司 86.43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律师费。公司持续
就前述欠款事项敦促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成都高新及其关联方抵押给公司的房
产价值及股权价值能足额覆盖其欠公司的款项,对公司暂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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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成都高新、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石达油气发展有限公司、嘉
业石化有限公司、陈兵与邵小红签署的《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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