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7-037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 2017 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银之杰 股票代码 30008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奕 林丽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办公地址 座 10A 座 10A 电话 0755-83930085 0755-83930085 电子信箱 liuyi@yinzhijie.com linli@yinzhijie.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476,068,261.76 370,574,030.27 28.47% 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098,741.30 15,262,948.28 -3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139,029.81 15,250,711.39 -33.52%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758,541.29 -128,469,191.02 63.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8 0.0223 -33.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8 0.0222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 2.00% -0.96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444,572,943.70 1,491,478,538.72 -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68,625,314.21 967,853,055.95 0.0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9,200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学君 境内自然人 19.61% 134,126,800 100,595,100 何晔 境内自然人 16.81% 114,994,400 86,245,800 陈向军 境内自然人 8.43% 57,650,700 43,238,025 李军 境内自然人 8.43% 57,644,200 43,233,150 质押 11,470,000 冯军 境内自然人 2.71% 18,531,804 18,531,804 质押 13,250,000 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7% 18,271,255 18,271,255 质押 18,195,627 责任公司 李岩 境内自然人 2.63% 18,010,710 18,010,710 质押 10,239,999 刘奕 境内自然人 0.52% 3,536,000 2,652,000 质押 1,350,000 许秋江 境内自然人 0.33% 2,288,000 1,716,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 1,756,203 0 公司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一致行动人。何晔与许秋江为配偶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许程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3,580 股外,还通过平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43,35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6,93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既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金融信息化、移动商 务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业务领域,金融信息化业务受重点产品智能印控机的大型银行客户采购波动性影响,业务收入与上年同 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移动商务和电子商务业务收入均实现良好增长,业务毛利率分别因市场竞争及人民币汇率变动因素 有所下降。同时,公司投资发展的个人征信、数据服务、互联网保险等创新业务目前处于业务开展的初期阶段,尚未产生良 好盈利或投资收益。以上综合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60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47%;实现营业利润2,019.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1.33%;利润总额2,019.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83%。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状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金融信息化、移动商务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业务领域。 1、金融信息化业务 在金融信息化业务领域,公司2016年度智能印章控制机产品获得中国银行总行的1.20亿元大额订单,推动公司上年度金 融信息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大幅增长。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在其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推广智能 印控机等金融软硬件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受重点产品智能印控机大型银行客户采购波动性影响, 报告期内,金融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33.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29%。 2、移动商务服务业务 在移动商务服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亿美软通的移动信息服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业务。 本报告期,亿美软通发挥与公司金融行业客户资源的协同优势,移动短彩信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借助公司综合金 融服务平台的协同优势,亿美软通积极拓展数据增值服务业务。为了获取优质大客户,提升短信市场份额,带动后续创新业 务的市场占有率,亿美软通以较低的毛利率服务客户,形成收入增加、毛利率降低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移动商务服务业 务实现营业收入24,37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6%,实现净利润2,307.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3、电子商务业务 在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控股子公司科安数字以家居安防产品为主要产品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3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科安数字着力加大自主品牌的市场宣传和推广,已拥有5000万家庭及小工程商业用户,服务区域已覆盖全球数十 个国家和各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等。报告期内,电子商务业务实现 营业收入18,39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51.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2%。 (二)战略布局创新业务的经营情况 公司近年来按照既定的战略发展规划,持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致力于打造以金融IT、征信、大数据、支付为基础的综 合金融生态服务体系。除现有主营业务以外,已经开展或布局的业务包括:合资成立华道征信发展个人征信服务业务;发起 设立易安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等。公司发起设立的华道征信、易安保险、东亚前 海证券均以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华道征信 报告期内,华道征信实现营业收入655.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6.02%;净利润-187.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15%。 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87.06万元。 2、易安保险 报告期内,易安保险实现营业收入31,95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8.69%;净利润-4,829.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96.55%。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746.91万元。 3、东亚前海证券 东亚前海证券已于2017年6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目前正在开展筹建工作。 (三)对外投资活动 2017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银之杰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认购北京小崔时代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 称“小崔时代”)20%的股权。小崔时代是一家从事征信数据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主要提供多头借贷数据服务、催收黑名 单服务、三方数据对接等服务,设计开发了思危黑名单、人人催、91征信等创新型风控产品,目前已为数百家国内外互联网 金融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本次子公司投资小崔时代,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各自技术、人才、客户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 征信业务领域的发展。 (四)融资计划进展情况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559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180.20万元,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7月24日,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发行并上市,发行股数为22,626,766股,发行价格为15.99元,获得同方 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361,801,988.3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4,892,058.34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综上所述,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继续夯实在金融综合服务领域构建的业务布局,构建了以金融IT、个人征信、大数据 技术为基石,以风险定价和精准营销为核心能力,向客户提供软件开发、系统运维、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的战略业务格局, 为公司以金融科技为核心的业务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年5月 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4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金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调减“营业外收入”项目 2017 年半年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度发生额 883,408.57 元,调减“管理 第 16 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1 费用”项目 2017 年半年度发生额 同时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 20,600.00 元,调增“其他收益”项目 项目的列示。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 2017 年半年度发生额 862,808.57 元。 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 2 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无。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 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影响损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