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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之杰: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19-04-23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自 2010 年上市以来,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

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加强投资者服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持续

现金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

流,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公司投资者

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继续落实“蓝天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公司持续贯彻落实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2017”

专项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通过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情况,营造和谐稳定的资本市场

环境。

    二、重视股东回报,落实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经营

发展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

投资者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完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相关内

容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

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含税)
                                 净利润                 利润的比率
2018 年    14,132,810.70              35,750,737.69                 39.53%
2017 年             0.00              22,238,457.43                   0.00%
2016 年    10,260,202.48             80,796,778.021                 12.70%

    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
和履行作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股东及相关人员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具体承

诺内容请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原则,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

的管理办法、规则、指引及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公司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

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制度,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对以非公告形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

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者记录程序,防止信息泄露。

    2018 年度,公司共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等 132 项。

    五、增强投资者沟通与交流

    公司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度和透明度,

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渠道的沟通交流平台,具体

包括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3930085),邮箱(invest@yinzhijie.com),公

司官网(http://www.yinzhijie.com/),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inzhijie300085),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ssessgs/S300085/index.html)。公司注

重微信公众号建设,精选与公司业务相关领域内容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内容,以新颖

活泼的多维角度展示公司形象,使广大投资者在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切

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8 年 5 月,公司举行了“2017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

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此外,公

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2018 年度累计回复投资者

问题 66 个。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与投资者的沟通

和交流活动中,公司始终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维护股东利益,未发生有选

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六、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

提供了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充分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

董事亲自出席次数 7 次,缺席次数 0 次。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

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

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监督。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