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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7-09-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信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功                      联系电话:18621863692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跃祥                    联系电话:1590172349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每月通过银行对账单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学习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相关内容。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德普特光电承诺:标的公司在 2013 年
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      是(经公司 2014
币 3,994.06 万元、2014 年度经审计的税   年度股东大会
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296.51 万    审议通过,对标
                                                        不适用
元、2015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     的公司 2014 年
不低于人民币 6,788.23 万元;未来在计    度和 2015 年度
算赣州德普特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时,      业绩合并考核)
将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予以扣除
2.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新疆润丰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
                                        是             不适用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3.前实际控制人李焕义承诺:本人通过
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自本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是             不适用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 管
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前董事李焕义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香
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
                                        是             不适用
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高级管理人员陈奇、高前文、罗德华、
陈夕林、李林、张兵、许沭华承诺: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通过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间接 是                  不适用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是             不适用
承诺: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继续锁定
一年
7.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
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承诺: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以
下所述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是               不适用
的净利润并以投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
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
元、70,000 万元、120,000 万元。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7 年 1 月,原保荐代表人方书品因个人工
                                            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长信科技持续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导保荐代表人。国海证券指派叶跃祥接替方
                                            书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7 年 5 月 19 日,保荐机构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限
                                            制业务活动、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事
                                            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17〕1260 号)。
                                            2017 年 7 月 28 日,保荐机构收到证监会
                                            《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
                                            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增加内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2017〕63 号)。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组织开展了全面自
情况
                                            查自纠,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建设
                                            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优
                                            化。对于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保荐机构将
                                            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继
                                            续深入整改完善,推动合规、风控、内控对
                                            人员、机构、业务、产品的全覆盖,推进稳
                                            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功                        叶跃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