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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08-2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信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松                         联系电话:0755-825480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洁                         联系电话:0755-825480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韩松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上半年               □下半年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会议记录、决议等;
3、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及相关底稿;
3、查看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相关底稿。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业      √
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
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        √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进行访谈;
2、查阅三会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
3、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进行对比。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进行报表分析,分析是否有异常情况;
2、网络媒体搜索,核查是否有负面报告;
— 2 —
3、了解管理层、实际控制人、股东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
4、查阅半年度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募集资金对账单;
2、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业绩预告文件;
2、核查可比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并作出比较;
3、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网络核查;
2、持股明细核查。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告信息;
2、查阅大额资金往来的交易合同、发票等资料;
3、核查年度分红情况。
4、查看公司经营环境。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2018 年进行上半年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
由赣州德普特承担的部分实际投资进度略落后于计划投资进度,2018 年 7 月,公司对由赣
州德普特承担的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进行了延期,已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公告。




— 4 —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松                   杨   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