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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关于财务总监变更暨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3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变更暨聘任公司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财务总监陈伟达先生辞职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陈伟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伟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陈伟达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总裁助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陈伟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00 股,其原财务总监任期届
满之日为 2020 年 12 月 8 日。离任后陈伟达先生将继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陈伟达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
献,对此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李荔芳女
士为副总裁,聘任齐鹏先生为总裁助理,聘任秦青华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李荔芳女士:女,1966 年生,中国国籍,有澳门和香港的居留权,行政人
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经营工学学士学位。曾先后担任美国上市公司南太集团首
席行政官和财务官、深圳世成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德普特日本株氏会社董事、
捷科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荔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李荔芳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齐鹏先生: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微电子专业大学本
科。曾先后任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OQA 科长、QA 部部长、品质总监,京东方显示事业群品质总监,芜湖
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事业部总经理,兼车载事业群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齐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6,200 股,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齐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
件。


       秦青华先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
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先后任芜湖东泰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部长,芜湖普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浩泽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芜湖戎征达伺服驱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秦青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
情形。秦青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