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258 号文),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2,300,000 张,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3,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1,235.00 万元(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7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
[2019]305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长信科技: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 129,913.64 123,000.00
合计 129,913.64 1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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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使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批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
务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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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长信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长信科技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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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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