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下 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经二路长信科技园 研发大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前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47 人,代表股份 569,544,2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74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 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57,312,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2428%;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3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12,231,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5321%。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 股份 91,914,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98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61,9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00%;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02%;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57,6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92%;反对 1,08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3,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6%;反对 1,08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68,461,9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00%;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02%;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61,3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99%;反对 1,08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7,5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91%;反对 1,0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57,6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92%;反对 1,086,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3,8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6%;反对 1,08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57,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91%;反对 1,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3,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15%;反对 1,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6,772,8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134%;反对 2,77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899,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96%;反对 2,77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25,9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37%;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52,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67%;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8%;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 9、审议通过了《长信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21,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28%;反对 1,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9%;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47,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80%;反对 1,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5%;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57,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91%;反对 1,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3,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15%;反对 1,08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61,9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00%;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8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02%;反对 1,0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435,5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53%;反对 1,10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561,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36%;反对 1,10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丁立健、周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13.01选举丁立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67,762,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88,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62%。 13.02 选举周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67,762,6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4,888,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6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