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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通灵:关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南通产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联董事季伟、季
维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同意变
更增持计划。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持计划内容
    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季
伟、副董事长季维东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同
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起 12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目前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三、变更增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签订了《纾困暨投资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
资金支持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通过受
让季伟、季维东所持金通灵部分股份、受托季伟、季维东转让其所持金通灵股股
份后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参与认购金通灵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前提下,将代为履行季伟、季维东已作出的增持计划。鉴于取得上市公司
控制权事项的实施尚需一定时间,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增持计划完成时
间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季伟、季维东的股权处于 100%质押状态,且股份质押融资即将到期,
面临较大的还款压力。同时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资金压力增加,引入有实力
投资者作为公司的产业战略投资者及控股股东,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从
而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季伟、季维东变更增持计划,引入有实力投资者作为
公司的产业战略投资者及控股股东,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南通产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
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事项的顺利实
施,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
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
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变更增持
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