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信息: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尤洛卡
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相关议案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
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不存在与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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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江 霞 马训波 王同孝
201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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